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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佛教之舟 收慈善之果


一、慈善之本质
   在以中国和印度为代表的东方文化体系中,认为“人之初,性本善”[1],即认为慈善是人的本质属性之一。这一点,与西方基督教语境下的“原罪”观念是完全相反的。但二者都成为了慈善的出发点和推动力量,其所达到的目的是一样的。
   东方人认为“性也者,与生俱生也;情也者,接于物而生也。[2]”因此,人的本质“性善”,也是天生的,“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3]”
   人类在脱离动物界,进入文明社会时,除了带来动物性的自然属性外(所谓“食色,性也。[4]”),还有除智力以外的所有劣性,即体质的弱化与感觉的迟钝。听力不如狗,视力不如鹰,嗅觉不如狼,体力不如熊,臂力不如猿,奔跑不如鹿,牙齿不如鳄。因此,群居就成为生活所必需的方式。群居的重要规则,就是要互相帮助、协助、互助,以强护弱。随着人使用工具能力的加强,人的自卫能力也随之增强,而对集体的依赖性则逐渐减弱。甚至会完全陷入孤芳自赏、万事不求人的心灵孤岛。这正是现代社会的悲哀。有的人可能一辈子没有朋友,也从不帮助别人,即从无慈善之心。但他却需要慈善。至少,在他死后,需要有人帮他下葬、掩埋。而这些人大多是他从不眷顾的慈善机构中人。总之,人越是处在困难与危险的情况下,就越需要互助。为此,克鲁泡特金专门写了《互助论》予以阐释。
   “慈善”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慈”是动力,“善”是行动;“慈”是心地本质,“善”是对待外界客观世界的态度。在汉语里,“心慈手软”与“心狠手辣”是对立词,讲的就是心地与行动的因果关系。
   但是,“慈”的结果不一定都表现为“善”,还有另外一个重要表现,就是“爱”,所谓“慈爱”者也。爱是有条件的,善是无条件的。爱是对亲人、朋友等熟人的,善是对一切对象的,尤其是陌生人的。爱是有限度的善,善是放大了的爱,以爱支持的亲情不应该是“善”,善是对陌生人、敌人、甚至非人的对象——动植物,乃至大自然的态度。
   在现代亲情淡漠的情况下,媒体大力宣传动人的亲情故事,很有必要,但这并不是慈善。例如随手拈来的《广东文摘报》2012年7月26日上的例子,就有:《朱媛媛用孝心慰藉着善行》(10版转载《青岛晚报》),讲的是著名演员朱媛媛对待母亲的孝心;《拒绝与绝症妻子离婚,卖瓜为其筹医疗费》(10版转载新华网文);《67岁男子为照顾病弟终身未娶》(10版转载长春《新文化报》文),《安徽八旬老太拾荒还儿债》(11版转载新华网文)。还有《郑渊洁天天给妈妈洗脚》《河源一少年为救母病辍学到广州擦鞋》等,这些亲情故事很能激发人们的爱心,从而引导出慈善行为。例如前面的故事中,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看到67岁男子为照顾病弟,吃水很困难,大家集资为哥俩打了一口水井;广州市民为河源少年所感动,帮助他筹集了数十万元救母善款;卖瓜男子为妻子治病筹款,附近居民纷纷伸出援手,或买他的瓜,或直接捐钱;这些都是善行。
   比较而言,善行比亲情更伟大,因为他不需要理由,甚至不需要爱。凡能行善事者,对于亲情一定会更加珍视,这是不言面喻的;但亲情浓厚的人未必肯做善行。这是两个层面的问题,不可不察。
   善行也不是自高而下的恩赐,那种扔给乞丐一个硬币而炫耀,如同扔给饿狗一块骨头的行为,也不叫善行。善是以慈的心态出发,平等而不求回报地帮助他人。
   然而,慈善也是分不同层次的。如果以“利报”来衡量,慈善大致可分几种类型:
   第一种,最高级别,完全无利报意识,认为人类社会就应该是这个样子。“人之初,性本善”,对任何人都不设防,对任何人、任何动物、任何花草都有一样的爱心,以最纯正的心灵善待他们。儿童未受污染的心理就处在这个层面。所以古人主张“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5]”现在社会上经常有助人为乐而不留姓名的,或捐款,或救人,完全是无私的。
   第二种,虽然也是无利报目的,然其善是有条件的,为了实现一个人类最高理想共产主义社会。在中国称这种慈善精神叫“雷锋精神”。“雷锋精神”是有严格阶级性的。现代中国所组织的各种慈善活动,多属于此类。号召的是救助“阶级兄弟”,很少对敌对人员组织慈善活动。
   第三种,佛教信徒的慈善,是为了来世的利报,不求现实的回报。因此,在一般人看来,这种慈善活动,也是无私的。但究其实质,还是有条件的。
   第四种,基督教徒的慈善,是为了“赎罪”。这种“原罪”心理,与佛教不同。“赎罪”是为了“过去”,佛教则是为了“来世”。“赎罪”是为了自己心灵的安宁,譬如在教堂里做弥撒,有一个自愿捐款环节,捐多少完全取决于内心的觉悟和自身现有的条件,既无人记录多少,捐献者也不关心款项的去向和用途,捐即心安。
   第五种,求现实利报,或沽名钓誉,或得广告效应。这并不值得鄙视。因为他符合现代社会另外一个原则:利益驱动。所有现代企业的目的都是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以此服务于社会。“物质的极大丰富”是实现共产主义的必要条件,利益的滚动是“物质的极大丰富”的唯一正确的途径,(另外的途径就是战争与掠夺,显然无法达至最终目的。)
   既然有利报的目的,就难免出现伪善者。古人云:“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6]”例如近年不时出现的裸捐、诈捐等,显然就是在收到利报之后,忘记了投入,或者希望逃避投入。他们心里的“慈”完全不见了,而没有“慈”支撑的“善”,只能说是作秀和表演。但不管怎么说,他只要有了“善行”,对社会就是有益的。
   有的佛教信徒,完全不懂得佛教倡导慈善,是为了来世的福报,脱离苦海,甚至超越六道轮回。他们烧了几炷香,就马上要求菩萨保佑他发财、生子,立等实现,这是完全不懂佛教教义的,也是完全不可能的。
   总之,社会上做善事的人,有各类不同的动机。作为慈善事业的组织者,不可能要求所有的善行都能达到最高层次,出于完全无私的动机。我们最后落实的是他们不管出于什么动机捐献出来的财物。对待善行,如同中华民族所有的传统文化一样,应该采取“抽象继承法”。我们提倡“善”,也要从过去几十年阶级斗争的观念中解放出来。不论动机是无私还是有私,高尚还是低下,只要他肯把自己合法创造的财物捐献出采,汇聚到慈善事业的海洋中,就是应该支持与鼓励的。
   反思中国的慈善事业,自2011年郭美美事件发生后,“官办”的慈善机构信誉与业绩大幅下滑。这与我国慈善基金的募集渠道较为狭窄有关。长期以来,我们比较强调慈善的正义性、高尚性、无私性,集中宣传的也是“雷锋精神”,在需要募集资金时,多是党政领导带头捐款,电视直播,制造舆论,层层动员,基本上是采取在体制内运行的方式。一旦这条渠道运行受阻,就会大力受挫。因此,改善目前慈善事业受阻的出路,就在于拓竟渠道,向制度要效益。
   其一是基金会,在西方社会制度下,规定向慈善机构捐款,可以合法避税。于是,多数人宁愿把资金捐给基金会,也不愿意留给子女。有的是从有利于子女自立的角度考虑,也有的则考虑,把巨额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女,要交比例很大的遗产税。但把资金捐给基金会,则可以免税。固然,也会因此而产生一些新的对策。许多大的公司都设立基金会。你把资金捐给我的基金会,我把我的资金捐给你的基金会。大家变相地保存了资金。然而基金会有法律保护,所有基金只能用于慈善事业。有此一条就足够了,不必过问其动机是否纯正。
   这一条经验,中国应该接受。
   其二,对宗教事业课税。中国目前不容忽视的现实,是大量民间资金汇聚到佛教寺院与基督教教堂名下。固然其中一部分也是用于社会慈善事业的,但没有硬性规定。与其恣意扩大寺院领地与规模相比,用于慈善事业的只是其中的很小部分。
   中国历史上曾经发生多次“灭佛”事件,除了最后一次的“文化大革命”外,其他如“三武灭佛”等,其实质都是因为佛教经济的势力过于强大,严重威胁到社会的稳定与政权的稳固。唐代著名思想家、文学家、时任刑部侍郎的韩愈,上《论佛骨表》,提出抑制佛教的发展,就是因为当时“十分天下之财,佛有七八”[7]的局面,他并不是从教义上反佛,而是“欲为圣明除弊事”。可惜不被皇帝接受,反而被贬为潮州刺史,发配边疆。
   现代人们对佛教的痴迷,有的也达到了忘我程度。据《海峡导报》报导:台湾屏东一对夫妻中奖800万元台币,都被丈夫捐给了寺院,引致夫妻反目离婚[8]。大陆近年来新建寺院林立,实际上都是占用民间有限的慈善资源。为寺院制定合理的慈善支出,不仅有助于提高寺院声誉,也是对佛教事业本身的爱护,避免其财产过大而导致“灭佛”运动卷土重来。
   二、佛教慈善的经验
   佛教从古印度创立以来,一直着眼于对广大信众的救赎。对下层民众着重开展物质援助,对上层人士及有钱人,着重精神救赎。让有钱人拿出多余的钱财,帮助那些贫苦大众,成为佛教天经地义之事。
   佛教的慈善事业,有理论,有规则,有实践。同时,在近二千多年的实践证明,佛教的慈善是最成功的,其成功的经验在于:
   首先是理论的圆全,即佛教的慈善理论能够自圆其说。佛教主张世界是多维的、有限的,生命体系是不间断的,是循环延续的,这符合现代科学观念。生命在六道中轮回。“六道”即所谓“天道、人道,地狱道、恶鬼道,畜生道,阿修罗道”。今生是穷人,如果你一生行善,来生就是富人。如果做坏事,来生就是猪狗类畜牲,甚至是恶鬼。这种说法目前既不能为科学所证明,也不能为科学所否定。凡是科学未予否定的事物,均允许人们去探讨。这才是科学发展观。这也就是目前宗教存在的理论根据。佛教这样的理论无疑会导致人们“宁肯信其有,不愿信其无”,宁愿做善事,不愿做坏事。这就形成佛教慈善的坚强理论基础。
   其次,佛教慈善胸怀广大,对象宽泛。佛教主张,真诚、无私的慈悲是没有范围限制的。心态上也没有任何偏袒,它如同太阳,光芒照遍一切,没有分别。空性、无二以及平等是完全一样的。佛教要人培植菩提心,菩提心是要一切众生成佛。菩提道的修行是以帮助其他众生为基础的。因此,佛教的慈善对象,不仅不限阶级,甚至不限人类,惠及大自然的一切,爱护植物,不许杀生,与人为善。甚至提倡为了他人或动物可以自己做牺牲。佛经中就有“太子饲虎”的故事:谓释迦牟尼过去世曾为摩诃萨埵王子,与二兄游山林,见一牝虎产七仔,为饥渴所迫,萨埵生大悲悯,以干竹刺颈出血以饲饿虎,以此功德超越十一劫成佛。“作鸽救饥”:谓释迦牟尼前生曾为一鸽,在雪山中,时大雪,见一人迷路,为饥寒所迫,命在须臾。鸽乃求取火种,集薪燃之,以身投火,施此饥人。(见《大智度论》卷十一)之类故事,将慈善推上极致。
   在佛经《六度集经》卷一《萨波达王本生》中,有萨波达王(即佛的前世菩萨身)舍身救鸽的故事;《六度集经》卷三《鹿王本生》中,鹿王为了救助同伴,甘愿自己杀身成仁。树立了这样一些慈善典范,就成为佛教徒学习的榜样。而且要求完全是自觉自愿的乐行。尤其是对于中国现代普遍流行的大乘佛教而言,一切行为的正当性都完全由当事人的动机来判断。即使是传统上被视为善行的举动,如果在做的当时或者完成之前,有自私的动机,这样的举动就是污染不净的。
   也就是说,我们目前社会要求的只要是善行就够了,而佛教要求的必须是“慈”善。这个“慈”是万物平等的“慈”,不是自高而下的施舍。
   只要有了“慈”的心肠,即使不能达到以身饲虎的境界,将身外之物财产用来帮助别人,还是可以做到的。这就为佛教的慈善事业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在这个理论基础之上,佛教又通过戒律来保障。佛教戒律中有明文规定,信徒“不蓄金银财宝”。由于僧人已经脱离原有家庭,既无家人,亦无子女,不存在财产个人继承问题,因此凡世间的慈善者愿意放心地将财产捐献给寺院,相信僧人的信誉和他们对戒律的遵守,也相信这些财产肯定可以用在寺院建设和慈善事业上,不担心被人侵占或个人贪污的问题。事实也证明,近年来官办慈善机构信誉下降后,社会上的善款多数都转移到宗教机构中,尤其是佛教寺院。
   这些就是佛教慈善事业成功的主要原因。
   三、以潮汕地区为例,看历史上的佛教慈善
   佛教一直本着“自利利他,自觉觉他,慈悲为怀,普度众生”的教义,积极参与社会慈善事业。佛教主张六道轮回,众生平等。对人行善,救济困难民众;行善事,修桥补路,不杀生,救助弱小动物等,都成为信奉佛教的最起码的道德要求,自古亦然。尤其在旧社会,专制政权视民众如草芥,民众疾苦更多要靠民间慈善机构,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佛教组织及信众。
   佛教在传入中国二千年间,头一千年并不成功,原因主要是其教义中:“无父无君”的主张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孝道及忠君思想相悖。唐宋以后,佛教中国化,既承认君权高于神权,也承认人间父母的养育之恩。佛教逐渐走向人间佛教,在人间行善,就成为佛教联系群众最有效的宣传方式。
   仅以广东潮汕地区为例,探索千年佛教慈善的成功经验,是非常有借鉴意义的。
   潮汕地处中国东南一隅,向有“省尾国角”之称。由于距离中原政治中心较远,世代居民以中原南迁避难者为主,历史上也较少战争波及,因此成为佛教发育的最佳土壤。
   唐代著名思想家、文学家,时任刑部侍郎的韩愈,由于向皇帝谏议抑制佛教的发展而触怒皇帝,被贬为潮州刺史。潮州是潮汕地区的首府。当时已有著名高僧大颠驻锡灵山寺。韩愈认为他“颇聪明,识道理[9],几次主动拜访、请教,成为儒释相融合的典范。此后佛教在潮汕益发蓬勃。宋宣和二年(1120)温州僧人大峰,云游至潮阳蚝坪,适遇当地流行瘟疫、灾荒,大峰积极为民众熬药治病,见练江无桥,民众苦渡,遂发愿在此建桥。大峰化数年功夫化缘集资,亲力亲为,终于在其圆寂前将大桥基本建成,民众感念其慈善之心,将地名改为和平,桥曰和平桥。并且将其葬在桥边山上,并且修建了“报德堂”,世代缅怀大峰的慈善精神。从此以后,潮汕地区找到了慈善事业的最佳形式——善堂。善堂本身并非佛教机构,也不一定有僧人主持,只能说是一个泛佛教组织,主要是以大峰祖师为号召,行慈善事业。至民国时期已经多至500多家。而且遍布潮人所到的海内外。从此,潮汕的慈善事业就进入了自觉阶段。当然也有许多善堂与寺院合为一体,或在寺院中专辟大峰祖师殿,弘扬慈善精神。历代高僧大德,以身作则,堪为表率。他们的信条就是:以善为本,以慈作舟,帮民纾困,帮政分忧。
   潮汕善堂以近代为最。
   清光绪六年(1880),著名改革实业家丁日昌,在家乡揭阳首建揭阳善堂。
   清光绪十三年(1887),同庆善堂在汕头开办。
   光绪二十三年(1897),同济善堂在汕头市原新马路109号成立。
   光绪二十五年(1899),存心善堂在汕头市原外马路222号成立。1918年正月初三,南澳发生7.3级地震。当时是军阀混战时代,政府不管人们死活,存心善堂等民间慈善机构担负起全部救灾事务,救死扶伤,掩埋尸骸,发动群众捐资捐物,渡海运送救灾物资,发挥了巨大作用,同时也在群众中树立了很高的威望,对于以后工作的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1919年,诚敬善堂在汕头市原新马路93号成立。
   1922年,和敬善堂在汕头市同济一路23号成立,并附有和敬扑火队。
   1929年,存心善堂创立了存心医院,免费为贫苦民众治病送药。
   1932年,慈爱善堂成立。
   1934年,诚心善堂、延寿善堂、养莲善堂、修德善堂(在新梅里)等亦相继成立。
   1941年,日寇占领汕头。加上旱灾,民不聊生,善堂在外马路向饥民施粥。
   1942年,存心善堂创立存心学校,让300多名穷人孩子免费入学。同时又创办儿童教养院,收养100多名孤儿。
   1945年,汕头成立了联合的五善堂医院,免费为穷人治病。
   潮汕善堂成为可与世界上红十字会相提并论的慈善组织。
   每个善堂都自动担负起施舍米面、衣物,施药赠棺,收殓弃尸,葬埋无名骸骨,收养被遗弃的小动物,收埋动物尸体等善事。开办育婴堂,雇请乳妇为弃婴喂奶;开办养济院,收治贫困病人;开办癞民所,收治麻风病人。进而开办教养院,孤儿院、养老院、小学等,成立民间义务消防队,兴办力所能及的公益事业。各个善堂都在尽力行善事,不求名利,以实际行动播洒佛教慈善理念的种子,潮人多数亲近佛教,与此有很大关系。
   潮汕佛教慈善事业的成功,关键在于要有高度慈善爱心人士的主导与支持。
   首先是那些僧人,在潮汕备受人们尊敬的运杰菩萨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释运杰(1881-1926),俗姓张,普宁泥沟人。自幼素具善心,皈依空门后,又修行岐黄之术,行走于潮汕大地,治病救人。每日挑篓下乡。一篓收拾人家丢弃之废弃字纸,这是中华民族“敬惜字纸”的优良传统,另外一个是火水桶,专门用来收拾动物尸体,予以妥善埋葬。他不顾世人讥嘲,一生坚持,终于赢得人们的理解与尊重,生前称他为“张老师”,圆寂后人称为菩萨,成为人们积德行善的活榜样,影响所致。至今犹存。
   近代早期开办慈善事业的表率,就是汕头存心善堂的第一任总理赵进华。
   赵进华,潮阳人,曾任郭鲁粦的元兴洋行的行牧。赵进华在善堂服务50年,外界评价是“出纳无私,分毫不苟,素为合埠士绅所钦仰。”赵进华到了古稀之年,仍然操劳善事。日夕步行莅堂数次。收尸时,他都亲临现场,即使是刑尸、腐尸、乞丐尸,亦亲自动手,坚持不“募人顶替”。“一律为之涤沐,然后加以穿戴”,“每尸装衣七套”。“尸户或酬以钱,涓涓归公,不入私囊”。他偶尔在善堂吃碗稀饭充饥,每月仍照交膳费20元,从不沾善款的便宜。“社内同仁,共体赵君之志法”,“存心善堂之名,于是独著,潮梅各属暨外洋人士。咸尔其名”,善款源源不绝。善堂“或因经费支拙,赵君亲自蹱门劝捐,少有却之者。”赵进华是潮汕慈善事业的代表性人物,诚如存心善堂碑记中所言:“一国有贤人,一国同享其幸福也:一乡有贤士,一乡同享其幸福也。”
   相比之下,当时的政府不但对民众疾苦熟视无睹,反而对善堂事业加以阻碍。1928年国民政府内政部颁布废除一切淫庙的命令,竟然把潮汕善堂也属废除之列,一时善友哗然。时任潮阳棉安善堂总经理、汕头存心善堂董事的詹天眼先生主持召开潮汕各地代表善堂大会,议决联名上书请愿,1929年2月9日,获得国民政府内政部核准,并令广东省民政厅负责保护,公安局批准,将批复文件石刻立于各善堂门口。(该碑全文附后)
   此碑至今犹在,看其具名的那些善堂,即可见当时善堂规模之一斑。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民政局负责对善堂进行统一管理,继续弘扬潮人的慈善精神。除“文革”等特殊时期外,均积极支持各善堂活动。各善堂也足具敬业精神。潮汕善堂善友,均为志愿者,自己不但不从善堂拿取报酬,每年还要缴纳一定的会费,并负责宣传,劝募,扩大善事。他们外出活动时,如同国际红十字会成员,头上戴着画有“红十字”的竹斗笠,到处受到人们的尊敬。存心善堂的行为宗旨就是:以善为本,以慈作舟,帮民纾困,帮政分忧。他们以实际行动弘扬潮人的慈善精神、敬业精神,自觉无私,认真管理,博得公众一致公认。他们定期公布账目,以求社会监督。如汕头慈善会在2011年6月l5曰《汕头日报》公布了《关于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的收支公告》。公告称:此间“共乐捐善款22178460.98元;其中,社会捐赠收入20379082.77元,其他收入1799378.21元;乐捐善款汇总支出总额23888852.04元,其中,社会捐赠支出19959512.03元、其他支出3929340.01元。下分四表,详细公布。2012年又在《汕头日报》上公布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以及社会救助等用于慈善事业的支出明细表,同时公布于《存心公报》和慈善会网站。这样做,既可取得社会监督,也由此获得社会信赖,促进汕头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潮汕的慈善事业,分类而论,有下列各项。
   倡导养生环保
   宋代潮人王大宝有《放生池记》曰:“天地之大德曰生。绍兴癸亥(即南宋高宗十三年,1143)夏,诏郡县访唐旧迹,置放生池,申严法禁,以敦忠厚之风。[10]”
   不杀生是佛教的基本教义。佛教认为一切生命都是平等的。这不仅来源于其六道轮回的理念,也是对世界秩序的基本尊重。当佛教徒无法制止人们杀生时,只好尽力出资,把那些濒临被杀的动物买下来,然后放归大自然,因此各个寺院几乎都设放生池,养护拯救来的动物。如1987年5月3日,濠江霞美庵就在庵前举行放生仪式,把各重144公斤、93公斤的两个大海龟运至广澳湾,放归大海。1998年又举行两次放生仪式,放生的动物有珍稀动物毛鸡、海鲎、田鸡、喜鹊,以及鱼类、龟类等。
   佛门放生,还基于“六道轮回”众生平等的理念,认为动物最终也能成佛。正如同茗在《偕莲花古寺住持光念师父往海山放生二龟有感》中说:
   践别南海边,碧水接青天。惊涛拍危石,凌波去如烟。
   登程默无语,言寄浪花前。他日灵山会,抚掌话当年。
   诗中完全是把放生的龟,当做好朋友送别的,并且期望将来大家在佛居的灵山相会.这是佛家坦荡而宽阔胸怀的由衷表现。
   佛教认为,植物与动物一样,其生命是值得珍惜的,因此对世界的一草一木均需爱惜之情。潮汕各寺院都注重所在地的山林保护。各寺院都有许多古木被保存下来,成为难得的古代遗存。各寺院都把植树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因此,只要有寺院的地方,必然会带来绿荫一片,形成名副其实的“清凉世界”。
   位于汕头金平区金港的“西天佛祖”庙,是供奉1918年泰国归侨和尚释伟精带回的泰国铜佛像,虽然没有专人管理,但香火一直旺盛,当年在附近栽种的两棵菩提树,已经长得郁郁葱葱,爱护这两棵菩提树,已经成为附近居民的共识,因此成为目前粤东最古老的菩提树,经常分枝到各地繁衍。
   修桥补路
   宋政和六年(1116),大峰祖师远道而来潮阳蚝坪,见练江水流湍急,且经常洪水泛滥,闽粤交通隔绝,也给两岸民众生活带来极大不便,遂发誓化缘集资,要在此建一座石桥。他花费12年工夫,筹集资金,出入意料地回到蚝坪,鸠工兴建长90米、宽3米、16个拱洞的跨江大石桥,在大桥首尾两洞尚未完成时,大峰以88岁高龄圆寂。他的精神极大地鼓舞潮人,后在乡贤蔡震等接续下完成,命名为和平桥。并在桥旁建报德堂崇祀大峰和尚,最近在大峰墓地建成大峰祖师纪念馆和纪念堂。
   此后,潮汕即以大峰榜样为号召,使慈善事业走上自觉阶段。各地纷纷建立善堂、善社,团结信众,开展慈善活动。清末民初,汕头建立的善堂就有存心、善心、慈爱、诚敬、延寿等善堂,还有爱莲,养莲、同济等善社。尤其在新中国成立以前,这些善堂善社自动担负起社会救助义务,不仅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而且以实际行动弘扬了佛教精神,扩大了佛教影响。信佛教,行善事,成为人们心中“好人”的标志。善堂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基本精神,自觉自愿地工作,也成为社会组织最廉洁的典范。
   赈灾济困
   善堂平时号召信众,将多余衣物送到善堂,供给需要的人。在冬季来临时设庇寒所,施赠御寒衣服。夏季则设茶站,施赠茶水、凉药、竹笠、扇子、草席等。每逢自然灾害来临,善堂组织人力、物力,奋力救助。如:1918-1921年潮汕各地不断大地震、1919年汕头火灾、1922年汕头“八•二”风灾,都得到海外及港澳台同胞的及时救助,各善堂更是不遗余力地日夜奋战在救灾第一线上。据民国十一年出版的《澄海樟林八二风灾》特刊记载,八二风灾使得樟林一带“乃于—俄顷间,天翻地覆,举一切身家性命厝屋财产田园稼穑堤岸帆樯而付之波臣之一召”,据统计,仅樟林乡“死亡逾千人(其中多系全家覆没),加上外来流尸共2000余人,倒屋数千间,崩堤950丈,财产损失百万元,尸横遍地,哭声震野,见者莫不恻然下泪,洵有樟以来未有之惨剧也。”风灾发生后,潮汕各地善堂及民众自动组织“救灾公所”积极组织自救。海外潮人更是及时伸出援手,捐款捐物,派出人员,参加救灾,施粥救民,转移伤员,搜救孤儿,收埋尸体,清理道路、废墟,维持治安,稳定市场,分发救济物品,等等。仅樟林一地就收到新加坡侨胞捐款5739元,暹罗华侨捐款9807铢,本地同胞捐资国币10616.2元,银元230块,澄海县署拨款1100元,还有大批米、衣棉被等实物。汕头存心善堂,潮安的友德、永德、杏苑、福莲等善堂,都在救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日寇侵华后,潮州开元寺组成“僧尼救护队”,准备开赴战场。1937-1939年,潮州僧人释莲舟联络潮汕各地慈善机构,成立了潮汕佛教慈善救济联合总会,开展救济工作。即使在他流亡香港期间,仍然坚持从事救济灾民的工作。经他奔走联络,由八县商会长孙家哲(揭阳人)与华侨潮汕赈灾团代表麦仲云等接洽,把6500包大米(每包120斤),用“潮州号”船运至汕头,救济灾民。此后又连续运送大米十多次,每次在5000包以上,时间长达一年,人们亲切的称之为“和尚米”。
   1943年,潮汕大饥荒,延寿善堂日施粥2万多人,直到日寇占领潮汕后,才被迫停止。此举拯救了一大批濒临饿死的儿童。潮汕人对此记忆尤深。为此,汕头市救济院第四届董事会于1945年夏立碑,上刻《汕头市救济院纪念释莲舟法师募米碑记》。文曰: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蒲节,日寇陷汕,地方扰攘,本院院务几告停顿。斯时烽火连天,益以岁荒饥馑,院中收容贫民,逐有增加,粮食恐慌,岌岌不可终日。大和尚莲舟法师,具慈悲悯人之旨,于三十二年(1943年)六月潮汕兵燹、旱魃、饥馑交侵之际,大发宏愿,出国募捐,历尽艰辛,辛苦备至,蒙暹、越华侨救乡热情,千万难之中,募得大批米食翌年初夏返汕,法师体念本院艰困,拨助白米、饭干、米粉共五百包合六万斤,院中八百贫民之食粮,赖以维持者半载。涸鲋得舒,功德匪浅,爰记其事勒碑,藉扬善绩,而垂久远。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1945)仲夏第四届董事会立
   (此碑高3米,宽0.4米,现存汕头市华侨历史博物馆)
   地处汕头市外马路的存心善堂在民众支持下,不断发展壮大,开办存心善堂医院。直到现在仍然坚持每日三餐在路边发放盒饭,为行人提供药饮。
   新中国成立后,汕头市佛教协会组织成员僧众,积极参加社会募捐活动。仅就不完全统计:1994年为46.8万元,1995年为42.28万元,1996年为179.892万元,1997年为147.43万元,1998年为143.699万元。各年皆在全省前列。许多寺院、精舍还对当地贫困居民随时予以帮助,如澄海圆明精舍弘胜(又名寂照)为首成立了慈善救济组,由100多名居士组成,扶困济危款项达6000元以上。1996年,汕头市妙光精舍向当地125户困难户发放救济金3万多元,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度过难关。1996年春,为响应江泽民主席支援贫困地区的号召,汕头市佛教协会募集衣服4999件,人民币15478元,支援甘肃定西地区贫困农牧民。2008年汕头市佛教协会获得广东省红十字会颁发的“抗震救灾博爱奉献奖”。2009年开始,汕头市佛教协会又启动了“百寺扶千户”活动,采取对口帮扶的形式,实实在在地扶住贫困家庭。
   助学义医
   1937-1939年间,潮州僧人释莲舟联络潮汕各地慈善总会捐款,资助创办汕头市的存心、诚敬、诚心、敬爱等4所小学,又在漳潮会馆旧址开办觉世小学。
   新中国成立后,尽管由政府办学,但佛教协会仍然组织捐款,参与全省资助少数民族地区办希望小学活动,1996年全省宗教界就捐款150万元。
   1943年9月24日夜,飓风袭击汕头,市民死伤甚多,时值被日寇沦陷,老百姓缺医少药,公私医院停办,市民陷入医疗无助境地。汕头由存心、诚敬、慈爱、延寿、诚心五善堂联合发起,将原有善堂诊所合并、成立五善堂诊所,下设门诊部和留医部,对市民行医救治。同济善社还协办了同济医院,解决了沦陷时期老百姓的医疗困难。
   2011年汕头市慈善总会发起设立关爱女性健康基金,在全国率先成立关爱女性健康公益门诊,本着“倡导公益慈善,造福女性健康”的精神,切实地为一些特困家庭的女性患者提供了帮助,演绎了许多感人的救助故事。
   在澄海某丸玩具厂打工的湖南夫妇,23岁的儿子陈兵兵2011年被诊断患了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需要进行骨髓移植才能挽救生命,费用高达40万元。夫妇二人一筹莫展。二人所在的工厂,员工们自动发起捐款活动,凑足了费用,又得到台湾一青年志愿者自愿捐献骨髓,并且配型成功,完成了移植手术。在社会慈善人士的多方帮助下,陈兵兵终于被从死神手中抢救回来,同时也谱写了一曲社会慈善的凯歌。
   开展临终关怀
   “临终关怀”虽然最早源于西方基督教,但这种对人临终的关怀,是佛教一直的理念,因为舍弃现实世界,引导人们进入极乐世界,是佛教的本义。《观无量寿佛经•第十六观》云:“临命终时,遇善知识种种安慰,为说妙法,教令念佛,……如是至心,令声不绝,称南无阿弥陀佛,称佛名故,除八十亿劫生死之罪,命终之时,见金莲华犹如日轮,住其人前,如—念顷,即得往生极乐世界。”
   原开元寺住持释慧原曰:“死之为苦,较病尤剧,无论任何良医妙药,皆不能为力,虽至亲眷属,惟睁目束手坐视其受尽剧苦而毙,岂非终身之恫乎?故只有助念佛号一法,使其放下一切,摄心倾听佛声,向往弥陀,即能消除所苦,安祥西归,此则不仅救临终之剧苦,且助其往生西方,永脱轮回,岂非方便而又究竟之最胜法门乎?”故近年,在汕头僧俗中都流行以佛家仪式告别人生。
   首先在临终人士的住所里,布置阿弥陀佛、观世音、大势至菩萨的圣像,使人正卧侧卧都能看见,在心中时刻陪伴。临终人在弥留之际,安慰其放下对世间的依恋,增加对极乐世界的向往。由亲友或僧人、居士陪伴,诵读佛经,念诵“南无阿弥陀佛”。亲人离去时,不哭不燥,以“三会念佛法”念诵佛经,使其得以安静往生。如无请僧条件,亦可播放光盘佛曲,较为简便实用。入殓时尚简、尚静,都是佛家所一贯提倡的。至于人往生后,全家持素,定期念佛,是汕头人一直流行的做法。
   消防救护
   在潮汕历史上,善堂最早设立水龙(灭火)局,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救护队,水上救生艇队和陆上方便队,配备消防汽车、救护汽车等,担负起社会救助义务。尤其在城市居民密居区,发生火灾,能得到及时救助,成为城市生活的重要保障。
   过境接济
   善堂对过境流落者施济食宿和路费。大革命失败后,许多革命者流落街头,无法找到组织:南昌起义军在流沙会议后分散,也有许多流落汕头的革命者,急需转移,都是汕头善堂提供路费,使他们得以重归革命队伍。其中就有共产党的徐特立、陈赓、周士第等,为他们买去上海船票的,也是汕头的善堂。
   收硷尸骸
   在旧社会,灾难频仍,瘟疫流行,民众朝不保夕,死亡者枕籍道路,只有各地善堂不怕连累,不惧传染,义务收殓无名尸骸。汕头念佛杜还出资购买了数片荒地,作为穷人死后的义地。在日寇沦陷时期,每日善堂都要掩埋尸体二、三百具,最多时,每月达600具。在清末丁未黄冈起义失败后,在民国清党政变中,在日寇占领时期,都有大批革命志士和普通民众被杀害,弃尸荒野。反动派企图借收尸机会搜捕同党。在这种情况下,多是各地善堂出面为烈士们收尸安葬,对革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僧人为慈善事业,有时也要付出生命代价。清康熙王岱《澄海县忠》载:蓬州吴氏“元汴妻刘氏,因乱扶姑出避,遂相失,遇贼厉声不屈而死。僧见埋之,并杀僧。”
   潮人的慈善观念还表现在对死者的尊重上。明万历二十一年(1595),潮州为了政变湖山附近环境,修建寿安寺,需要动迁一批无主坟墓,特由唐伯元撰写《告迁寺基诸塚文》[11]。文曰∶“寺系前代净慧故址,以间为塚所侵,版筑以内,势必迁改,触目酸心,岂堪悲悼惟是。”不仅针对墓葬不同情况承诺予以不同数额的经费补偿,而且讲明了死者与生者相互谅解的道理,充分表现了对死者的尊重。
   除了对人的生命尊重外,善堂对遗弃的动物也进行收养,如遇死亡动物尸体,也予以收殓掩埋,表现了佛家对所有生命的尊重。
   以佛教信仰为依托的潮汕善堂,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是一种创举,是对世界慈善事业的一种贡献。因此也成为潮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不计较政治观点、党派背景,以一种佛陀的无限宽阔的胸怀,以天下生灵为子民,爱护之,培养之,不仅倡导他们的善行,还要滋养他们的心灵。
   汕头的佛教通过善堂的形式,对民众提供的不仅是慈善事业,更在心灵上培植了善良的爱心。这种无形的影响使潮人普遍形成了精神层面的美德:对别人常怀慈善之心,对接受者要常怀感恩之心。这种美德逐渐成为潮人的人生观、世界观的一部分。正如饶宗颐先生所说:“潮汕善堂文化的特色,是潮汕人现实主义的处世观点,糅合了释儒道的哲学思想所形成的特殊文化。”同时他也凸显了潮汕佛教的显著特色。
   四、结论
   历史已经证明,佛教的慈善事业是成功的。我们现代开展慈善事业,应该学习佛教的成功经验。尤其是在官办慈善机构的信誉与业绩受到挫折的时候,除了正面宣传、树立形象外,还应该大力支持和发展民间的慈善机构力量,通过更广泛的渠道开发社会慈善资源,达至扩大慈善资金来源之最终目的。
   乘佛教之舟,收慈善之果。
   2012年8月1日
   注释:
   [1]《三字经》。
   [2]韩愈:《原性》。
   [3]《孟子•公孙丑上》。
   [4]《孟子•告子上》。
   [5]《孟子•离娄下》。
   [6]《荀子•性恶》。
   [7]见《新唐书》。
   [8]《汕头特区晚报》2012年7月17日10版转载。
   [9]韩愈:《与孟尚书书》。
   [10]见陈香自《潮州三阳志辑稿》,中山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71页。
   [11]见清顺治《潮州府志》卷十二。
  
   [附:碑文]
   宋大峰祖师,闽人,为宣和时高僧,由闽来潮,住潮阳之和平乡。劝谕潮人造桥、修路、施棺、殡殓、救火、赠药、赈灾、恤困等善举,毕生不倦,开化潮人不少。和平居民繁庶往来络绎,为潮普惠海陆丰各县所必经之道。其间有大川横截,阔六百六十尺,深如无底,水若螺旋,历代皆济以舟。但以风涛险恶,溺覆之祸,无时不有牺牲。过客人命,笔难尺述。祖师又悲天悯人,发起建桥,独运诸心,不喻于人,不逾年而桥成,共十九洲,长六百六十尺,其工程之大,为宋代之冠。由是往来之人,虽逢狂风猛雨亦无疏虞。桥成身化。潮人奉祖师,葬于和平山之麓。宋代并封其为“忠国大师”。《潮州府志》《潮阳县志》俱经详载。潮人沐祖师德泽,遂建庙立像于和平乡崇祀,堂名“报德”,以示不忘并本其教旨,实行造桥、修路、施棺、殡殓等善举。嗣潮阳在城各善士钦仰祖师教旨,遂赴和平报德堂奉祖师最古之小神像至东门外崇祀,立庙曰:“棉安善堂”,扩大善举范围,为潮州善堂之起点,并由棉安善堂社友赵君进华等来汕,创立“存心善堂”,总名曰“潮汕念佛杜”。自是之后,成绩日著,而祖师之声誉亦日隆。各县遂风起云涌,奉祖师神像,力行善举,是祖师之裨益人心世道,其功诚不可以限量矣。殊至民国十七年(1928),岁次戊辰十二月间,潮汕各地奉行内政部废除淫祠命令,汕头各界破除迷信委员会对于祖师亦议决在废除之列,天眼忝任棉安善堂总理及存心善堂董事,知祖师历史颇详,认祖师功绩,与内政部所议应该予保存之先哲类吻合,对于汕头破除迷信委员会之所拟议,认为不当,且鉴于各地善堂社友每年除负担善举费用之外,对于收殓瘟疫天花等传染病尸骸、造桥、修路、救火、赈恤、资遣散兵等善举,尽心力而为之,无丝毫怕传染之心,无分厘畏艰难之状者,全为祖师遗教所感化,故置死生于度外,使一旦为废除淫祠机关所误会而废除,则社友向善之心无所维系,遇瘟疫危险之际,必皆为传染心理所战胜,而不敢出而收尸殡殓;见困难之事端,必皆退缩不前,断无前此之毅力,而社会之安宁前途妨碍必多,遂毅然不恤环境之片面非议,列具意见,撰成呈文,提出呈请政府保存,先经存心善堂全体同意推任主席,办理此事,并定期十二月初七日召集潮州各善堂代表,开全体会议,是日参加善堂百余个,又复被推为主席,与存心善堂各董事主持此事,当即列具祖师历史,归纳为五个应行保存理由,用各善堂联名分呈列宪。幸而公理不灭,地方有幸,请求之呈一上汕头市公安局,则于十八年(1929)一月二十三日批开:大峰祖师既为有功于社会之先哲,应予保护,以资衿式东区善后委员公署则于十八年(1929)一月二十九日批开,拟呈列举大峰祖师过去事实,均属慈善性质,载在潮县志,核与内政部所定神祠存废标准内开“凡有功于民族社会,利溥人群为人类所衿式者,应予保护”各条,尚属相符,且潮属各县市善堂奉祀大峰祖师,迄今已数百年,原为崇德报功、景仰先哲起兄,既与迷信淫祠不同,所请保存应予照准。国民政府内政部则于十八年(1929)二月九日批开:呈悉查本部前颁神祠存废标准,原为专尊先哲、破除迷信起见,据呈大峰祖师善行各节,考之典籍,确有其人,综其生平,苦行劝化,为善不倦,实与各项淫祠神怪巫祝之类不同,仰侯令行广东民政厅,转饬保护,以志景仰而昭激劝等示,前来社会一切怀疑俱经冰释,而大峰祖师之功德愈大白于天下。各地善堂亦得以继续力行祖师之遗训以救世,实为无限之幸事,唯恐年久代湮,事迹掩没,用将祖师功绩及请求准予保存,经泐石四方分竖于善堂存心善堂、潮阳东门外棉安善堂、和平报德善堂古庙、和平山麓祖师墓旁,以留纪念焉。
   潮州各善堂保存大峰祖师代表大会主席詹天眼敬撰
   棉安善堂潮汕念佛社总理
   潮州各善堂代表大会主席詹天眼
   存心善堂潮汕念佛社董事
  
   和平报德普济善堂
   和平报德善堂慈善社
   成田同德善堂济安社
   崎岭掁德善堂慈安社
   芦溪广惠善堂友德社
   简朴祯祥善堂济成社
   隆江存德善堂明德杜
   田心报德善堂里德社
   玉峡狮头山宏济善堂
   潮阳安济善堂义善社
   京陇同德善堂慈心社
   玉峡宏济善堂存心社
   狮石慈安杜报德善堂
   和平报德善堂里美社
   芦岗同安善堂积善社
   井都普安善堂化德杜
   芦溪义德善堂丰隆社
   惠来仙塘埔普益善杜
   仙港同济善堂存心社
   塔馆仁济善堂本心杜
   惠来前尖报德善堂
   石坑济和惠德善堂
   达濠东湖义德善堂
   惠来华湖报德善堂
   惠来塘华美德善堂
   陆丰甲子成德善堂
   锡峰庆德东善社
   惠来点埔里兴社
   惠来西塘美成社
   港头同德诚善堂
   西岐和德善堂
   金浦念敬善堂
   杭美济安善堂
   惠来诚心善堂
   海门存义善堂
   葛州崇德善堂
   神泉成德善堂
   河西集庆善堂
   海门练安善堂
   锡溪庆德善堂
   赤产仁德善堂
   新宫建德善堂
   隆江同学善堂
   海门永德善堂
   凤岗集福善堂
   海门平安善堂
   浮陇义思善堂
   海门永和善堂
   周田周福善堂
   华里义心善堂
   澳角永德善堂
   海门兴顺善堂
   南阳崇志善堂
   钱塘公善堂
   湖边集善堂
   贵屿德善堂
   梅花梅福善堂
   等同敬立
   中华民围十八年(1929)十月吉立
   (碑存潮阳和平大峰祖师墓前及潮阳棉安善堂,2012年3月隗芾抄录)
   (作者:隗芾)(作者单位:汕头大学)

文章來源:
http://www.chaorenwang.com/content.asp?id=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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