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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真诠》第二十八回 花果山群猴聚义 黑松林三藏逢魔


山阴悟一子 陈士斌允生甫诠解
蓬萊一元子紫微學堂章真言段落


第二十八回 花果山群猴聚义 黑松林三藏逢魔


悟一子曰:
《春秋正义》:『人臣事君,三谏不从,有放弃之礼。』
盖不忍刑戮,姑放弃不用也。

大圣三杀尸魔而遭贬,即三谏见疑而放弃,故三藏特弛金紧禁以逐之耳。
此乃信谗远德,举措失宜。
妇寺之仁也,而已流于残忍;
愤激之气也,而或至于猖狂。
谁为厉阶?
惟佞之故。

心君昏惑,而上下内外莫不扰乱阽危,深可悚惧!
提纲『聚义』、『逢魔』之所由著也。
义者,事之宜。
群妖杀伤平民,不义甚矣!
何以云『聚义』?

上好仁而下未有不好义者。
在上既以不杀妖魔为仁,
在下自必以能杀良民为义。
帅仁帅暴,则仿有机理,势之相召也。

然则,
群妖之聚义,非大圣聚之,三藏使之聚也;
大圣之杀猎人,非大圣杀之,三藏使之杀也。
聚之杀之,发于暴而由于仁,杀可止杀,而生适开杀,行恶于善之中也。
聚之杀之,出于猴王,而成于八戒。
诛妖为不仁,而聚妖可为义,寓善于行恶之内也。

呜呼!
天下事,
恶固不可为,而善亦不可为;
善固可为不善,不善亦可为善,
有如是哉!

作者著其旨于『重修花果山』,以明用舍乖张、妍媸失实者,
其弊必至上下之间附仁窃义,而倡乱作孽,罔所顾忌,其害可胜悼哉!
行者贬回花果山而聚魔杀人,是犹反者顺而顺者复反,
岂不大负如来一片收服婆心!

大圣道:『千日行善,善犹不足;
一日行恶,恶自有余。』
虽大圣之追思,实三藏之自道也。
自道自犯自遭魔,其受病之根,止在『听信狡性,纵放心猿』也。
此『放心』二字,又与前说『放心』更进一层,
非为恶去善之『放』,乃未能精察义理而认恶为善、认善为恶之『放』。
非义精仁熟者不能体悉,
非俗情尘见者所能肤窥。

篇中寓意之奥妙,设象之神奇,统以『黄袍郎』作骨,
真贯至三十一回而倒射美猴王反花果山、着赭黄袍时也。
金丹之道,以金为夫,以木为妻,调和作合,不可偏胜。
今美猴遭贬而贪狼夺席,舍金公,用木母,颠倒错乱,
是昔之开辟花果山而推献黄袍者,今遭贬花果山而逊位黄袍矣。
何也?
金衰而木旺矣。

其中黄婆失陷,赤子逢危,大道已堕迷城,莫能振拔。
猴王不得已,乃反本归原,聚义以图兴复,岂真能自适其适,恝然忘三藏哉!
何谓『黄袍郎』?
奎宿属木而克土。
我克者为妻,土色黄,为黄婆;
克我者为夫,木克土,为黄郎。

『袍』者,木包土外而为黄土之衣,又黄袍加身,乘时行权之象也。
其形容魔状,称『青脸蓝手』,总状木色之青。
夫唐僧既服金丹,而灵明忽昧,性堕迷城,是死中得活,而活中又趋死也。
正如独处黑松林而昏昏闷闷,不觉倒走回头路,闯入黄壤恶地矣。
那怪闻说是个和尚,呵呵笑道:『这叫做个“蛇头上苍蝇,自来的衣食”』
又呵呵大笑道:
『我说是上邦人物,果然是你。
正要吃你哩!
该是我的食,自然要撞将来。
就放他放不去,走也走不脱。』
这等言语,俱是阐发『天堂有路不肯上,地狱无门闯入来』之意,
即谚所云:『阎王不请,自来投到。』
故将两个徒弟、行李马匹,一齐招出,而定魂桩上之肉,不几葬于贪狼腹中乎!
三藏已身莫保,而沙僧犹寻化斋人,贪求世味,
正如呆子尚在梦中,懵懵懂懂,不知早已失却主人公也。

寻至『碗子山波月洞』,方知是妖山,如饮食之器而载吸其舌。
洞为『皮』、『月』之薮,
而破烂肢体,诚为人肉出产之乡,亦为人肉归宿之地也。
成乎主者反乎上,
出乎尔者反乎尔。
彼方思食我之肉,我转欲化彼之斋,
世间呆子若个省悟,急须狠下手,与老魔头一场厮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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