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五行大義》06C五行相雜(三論方位雜)

第六論五行相雜

就此分爲三段
一論五行體雜
二論支干雜
三論方位雜

三論方位雜

五行非直性相雜.
當方亦有雜義.
東方.甲乙寅卯辰.甲.木也.乙中有雜金.寅中有生火.辰.土也.卯中有死水.
南方.丙丁巳午未.丙.火也.丁中有雜水.巳中有生金.未.土也.午中有死木.
西方.庚辛申酉戌.庚.金也.辛中有雜火.申中有生水.戌.土也.又.酉中有胎木.
北方.壬癸亥子丑.壬.水也.癸中有雜土.亥中有生木.子中有胎火.丑中有死金.

此竝方別有五行也.
寅午戌.火之位也.寅中有生火.在東方.午中有王火.在南方.戌中有死火.在西方.
亥卯未.木之位也.亥中有生木.在北方.卯中有王木.在東方.未中有死木.在南方.
申子辰.水之位也.申中有生水.在西方.子中有王水.在北方.辰中有死水.在東方.
巳酉丑.金之位也.巳中有生金.在南方.酉中有王金.在西方.丑中有死金.在北方.

此一行之體.雜在三方也.
未辰丑戌.土之位也.未中有王土.辰中有死土.丑中有衰土.戌中有壯土.

此土體雜在四方也.

趙怡言.
五行相雜.如錦綺焉.斯言當矣.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紫微學堂章真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