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真直指》_悟真篇后序
窃以人之生也,皆缘妄情而有其身。
有其身则有患;若无其身,患从何有!
夫欲免夫患者,莫若体夫至道;
欲体夫至道,莫若明夫本心。
故心者道之体也,道者心之用也。
人能察心观性,则圆明之体自现,无为之用自成。
不假施功,顿超彼岸。
此非心镜朗然,神珠廓明,则何以使诸相顿离,纤尘不染,心源自在,决定无生者哉!
然其明心体道之士,身不能累其性,境不能乱其真,
则刀兵乌能伤,虎兕乌能害,巨焚大浸乌足为虞?
达人心若明境,鉴而不纳,随机应物,和而不唱,故能胜物而无伤也。
此所谓无上至真之妙道也。
原其道本无名,圣人强名;
道本无言,圣人强言耳。
然则名言若寂,则时流无以识其体而归其真。
是以圣人设教立言以显其道,故道因言而后显,言因道而返忘。
奈何此道至妙至微,世人根性迷钝,执其有身而恶死悦生,故卒难了悟。
黄老悲其贪著,乃以修生之术,顺其所欲,渐次导之。
以修生之要在金丹,金丹之要在神水华池,
故《道德》、《阴符》之教得以盛行于世矣,盖人悦其生也。
然其言隐而理奥,学者虽讽诵其文,皆莫晓其意,
若不遇至人授之口诀,纵揣量百种,终莫能著其功而成其事,
岂非学者纷如牛毛,而达者乃如麟角耶!
伯端向己酉岁于成都遇师,授以丹法,
自后三传非人,三遭祸患,皆不愈两旬,
近忆师之所戒云:"异日有与汝解缰脱锁者,当宜授之,余皆不许。"
尔后欲解名籍,而患此道人不知信,遂撰此《悟真篇》,叙丹法本末。
既出,而求学者凑然而来,观其意勤,心不忍拒,乃择而授之。
然所授者,皆非有巨势强力能持危拯溺、慷慨特达、能仁明道之士。
初再罹祸患,心犹未知,竟至于三,乃省前过。
故知大丹之法至简至易,
虽愚昧小人得而行之,则立超圣地,是以天意秘惜,不许轻传于匪人也。
而伯端不遵师语,屡泄天机,以其有身,
故每膺谴患,此天之深戒如此之神且速;
敢不恐惧克责。
自今以往,当钳口结舌,虽鼎镬居前,刀剑加项,亦无复敢言矣。
此《悟真篇》中所歌咏大丹、药物、火候细微之旨,无不备悉。
倘好事者夙有仙骨,观之则智虑自明,可以寻文解义,岂须伯端区区之口授耶。
如此,乃天之所赐,非伯端之辄传也。
其如篇末歌颂,谈见性之事,即上之所谓无上妙觉之道也。
然无为之道,济物为先,虽显秘要,终无过咎。
奈何凡夫,缘业有厚薄,性根有利钝,纵闻一音,纷成异见,
故释迦、文殊所演法宝,无非一乘,而听学者随量会解,自然成三乘之差。
此后若有根性猛利之士,见闻此篇,则知伯端得闻达摩、六祖最上一乘之妙旨,
可因一言而悟万法也;
如其习气尚余,则归中下之见,亦非伯端之咎矣。
时,元丰改元戊午岁仲夏月戊寅日,张伯瑞平叔再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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