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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太古妙應 孫真人-福壽論


經名:唐 太古妙應 孫真人-福壽論。 唐-孫思邈 撰。


共一卷。
底本出處:《正統道藏》正一部。


聖人體其道而不為也,


賢人知其禍而不欺也,


達人斷其命而不求也,


信人保其信而靜守也,


仁者守其仁而廉謹也,


士人謹其士而謙敬也,
凡人昧其理而苟非為也,


愚人執其愚而不憚也,
小人反其道而終日為也。


福者,造善之積也;
禍者,造不善之積也。


鬼神,
蓋不能為人之禍,亦不能致人之福。
但人積不善之多而煞其命也。


富貴者,以輕勢取為非分也;
貧賤者,以佞盜取為非分也。


神而記之,
人不知也。


夫神記者,明有陰籍之因。


又按《 黃庭內景》云:
夫人有萬餘神主,
身三尸九蟲、善惡童子錄之奏上。
況有陰冥之籍也。


愚癡之人,神不足;
神有餘者,聖人也。


亦不可一二咎而奪其人命也。
亦有爵被人輕謗,及暴見貶黜,削其名籍。
遭其橫病者,多理輔不法所致也。


理輔不正不死者,其壽餘祿未盡也;
正理輔而死者,算盡也。

貧者多壽,
富者多促。

貧者多壽,以貧窮自困,而常不足,不可罰壽;
富者多促,而奢侈有餘,所以折其命也,
乃天損有餘而補不足。


亦有貧賤、飢凍、曝露其屍不葬者,心不吉之人也。


德不足,是以貧焉;
心不足,是以死焉。


天雖然不煞,自取其斃也。


不合居人間,承天地之覆載,
戴日月之照臨,此非人者也。



有官爵之非分、車馬之非分、妻妾之非分
(已上謂之不仁之非分也。)
有屋宇之非分、粟帛之非分、貨易之非分
(已上謂之不儉之非分也。)
則神而記之,
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不過此,
過此,神而追之則死矣。


《官爵之非分者》
崎嶇而居之,賄賂而得之,
德薄而執其位,躁求而竊其祿,
求其躁取而必強,強而取之非分也,
即有災焉、病焉、死焉。
神而記之,人不知也。


《車馬之非分》
市馬吝其價,而馬欲其良水草,
而不時鞭勒而過度,奔走而不節,
不知驅馳之疲,不知遠近之乏,不護嶮阻之路,
畜不能言,天哀力竭,
此非分也。
神已記之,人不知也。


《妻妾之非分者》
所愛既多,費用必廣。
淫泆(ㄧˋ)之道,必在驕奢。
金翠之有餘,蘭膏之有棄,
惡賤其紋彩,厭飲其珍羞,
人為之難,添為之易,
人為之苦,添為之樂,
此非分也。
神已記之,人不知也。


《僮僕之非分者》
以良為賤,以是為非,苦不憫之、樂不容之。
寒暑不念其勤勞、老病不矜其困憊,
鞭撻不問其屈伏,陵辱不問其親疏,
此非分也。
神已記之,人不知也。


《屋宇之非分者》
人不多構其廣夏,價不厚而罰其工,
人以不義之財,葺其無端之舍。
功必至、飾必明。
斤斧血力,木石勞神,不知環堵之貧、蓬戶之陋,
此非分也。
神已記之,人不知也。


《粟帛之非分者》
其植也廣,其獲也勞,其農也負,
其利也倍,蓄乎巨廩(ㄌㄧㄣˇ),
動餘歲年,盜賊之羈縻,雀鼠之巢穴,
及乎困農負債,利陷深冤,
此非分也。
神已記之,人不知也。


《衣食之非分者》
紋彩有餘,餘而更制,箱篋(ㄑㄧㄝˋ)之無限。
貧寒之不施,不念裸露之凌布、素之不足,
以致蠹(ㄉㄨˋ)魚鼠口、香黤(ㄧㄢˇ)腐爛,
此非分也。
神已記之,人不知也。


《飲食之非分者》
一食而其水陸、一飲而取其弦歌。
其食也寡,其費也多。
世之糠(ㄎㄤ)糲(ㄌㄧˋ)不充,
此以羶(ㄕㄢ)膩有棄,縱其僕妾,委擲泥塗,
此非分也。
神而記之,人不知也。


貨易之利厚,不為非分。
利外尅人,此為非分。


接得非常之利者,祥也。
小人不可以輕而受之,
其所鬻(ㄩˋ)者賤,
所價者貴,彼之愚而我之賊。


賊而得之者,禍也;
幸而得之者,災也;
分而得之者,吉也;
屈而得之者,福也。


夫人之死,非因依也,非痾(ㄜ)瘵(ㄐㄧˋ)也。


蓋以積不仁之多,造不善之廣,神而追之則(死)矣。

人若能補其過,悔其咎,布仁惠之恩,垂憫卹之念,
德達幽冥,可以存矣。


尚不能 逃其往負之災;
不然者,其禍日多,其壽日促。
金之得盈,福之已竭。


且無義之富,血屬共之。
上之困焉,下之喪焉。
如此者,於我如浮雲,不足以為富也。


人若奉陰德 而不欺者,聖人知之,賢人護之,
天乃愛之,人以悅之,鬼神敬之。


居其富而不失其富,
居其貴而不失其貴。


禍不及也,壽不折矣。
攻劫之患去矣、水火之災除矣,
必可保生「全天壽」矣。


唐太古妙應孫真人 福壽論 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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