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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宗六祖慧能咐囑弟子之三十六種相對性概念。
又作三科三十六對法門。

(一)對法外境,無情五對:
天與地對、日與月對、明與暗對、陰與陽對、水與火對。
(二)法相語言十二對:
語與法對、有與無對、有色與無色對、有相與無相對、有漏與無漏對、色與空對、
動與靜對、清與濁對、凡與聖對、僧與俗對、老與少對、大與小對。

(三)自性起用十九對:
長與短對、邪與正對、癡與慧對、愚與智對、亂與定對、慈與毒對、戒與非對、
直與曲對、實與虛對、險與平對、煩惱與菩提對、常與無常對、悲與害對、喜與瞋對、
捨與慳對、進與退對、生與滅對、法身與色身對、化身與報身對。

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大四八‧三六○中):
「此三十六對法,若解用即道貫一切經法,出入即離兩邊,自性動用,共人言語,
外於相離相,內於空離空。若全著相,即長邪見,若全執空,即長無明。」

世智聰辯者最喜歡唱反調,常以空擊有或以有擊空,自以為高明,
其實是造成他的無明高長,這點千年前的六祖大師早已看分明。
還有人誤解佛法是矛盾學,其實祖師們只是利用相對的論點,在破世人之我執、空執。
因為執空、執有都不究竟,容易耽誤覺性的啟發。
今早被我刪除社友者即深懂此矛盾辯證術,到處逞能,已惹反了很多社團,
不知哪位社友將他引入本社團來,結果還是故態未改。
我沒時間和他對談,更怕其他社友陷入他的迷惑境界,所以乾脆刪除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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