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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1《正式課題_諸星問答論廉貞》03


【原文】:


廉貞屬火,北斗第五星也。
在斗司品秩,
在數司權令。


不臨廟旺,更犯官符,
『故曰化囚為殺。』


觸之不可解其禍,
逢之不可測其祥。


【質疑】:
本段文句若是將『故曰化囚為殺。』配置於~
『在斗司品秩,在數司權令。』之後,
整個感覺就完全不一樣了!


廉貞屬火,北斗第五星也。
在斗司品秩,
在數司權令。
『故曰化囚為殺。』


不臨廟旺,更犯官符,
觸之不可解其禍,
逢之不可測其祥。


如此~
才能完全彰顯出廉貞星,
『在斗司品秩,在數司權令。』的權威與規律!


在前文已經白話敘述~


品秩~官品與俸秩、位階職級、
另引申為規矩、規範、秩序、法律、階級,
廉貞的腳色很類似,監察、考核、評鑑、評等的腳色。


權令~權力、號令,
引申為擁有地位能力、能夠發號司令。


.............................................................................


而從文句中再察~


不臨廟旺,更犯官符,
『故曰化囚為殺。』
觸之不可解其禍,
逢之不可測其祥。



不臨廟旺,更犯官符,
觸之不可解其禍,
逢之不可測其祥。


如此,才有一氣呵成的連貫....


所以大致上我們可以肯定~
在廉貞星的鋪陳的段落,一開始就容易被誤導了!


文/章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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