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貧水訣一 玄靖詹天眼
我師楊公,以救貧利世為懷,特創〈救貧水法〉。照法運用,可以轉貧為富,轉凶為吉,余遵而行之,均有所得,特錄而出之以利世焉!﹙陰陽宅同參﹚
楊師〈救貧黃泉訣〉曰:
「辛入乾宮百萬莊,癸歸艮位發文章。乙向巽流清富貴,丁坤終是萬斯箱。」乃是左水倒右之局,凡有堂局之地,得右砂關局,立辛、癸、乙、丁向,水在乾、艮、巽、坤宮停蓄不去,不見去水,則大地大發;小地小發。
「庚向水朝流入坤,管教此地出賢英。丙向水朝流入巽,兒孫代代為官定。
甲向朝來入艮流,管教此地出公侯。壬向水朝流入乾,兒孫金榜姓名傳。」乃是右水倒左之局,凡有堂局之地,得左砂關局,立庚、丙、甲、壬向,水在坤、巽、艮、乾宮停蓄不去,不見去水,則大地大發;小地小發。
三合家言陰陽龍之設置早在唐代以前就有了,它是反映河洛數理以及納甲的關係,並揭示出形水勢陰來陽朝、陽來陰應之規律,如陽龍配陰水是右水倒左之情勢,必其陰陽交會,方能福蔭後人。其陽順陰逆正如《青囊奧語》曰:「陽從左邊團團轉,陰從右路轉相通。」若陰龍結穴,陽水左來卻不上堂,水不過分金線,則為陽錯,那麼陰差就是相反的情形。
地盤乾、坤、甲、乙、壬、癸、申、子、辰、寅、午、戌等十二方位屬雄為陽,陽龍結穴,必定右水倒左;
地盤艮、巽、庚、辛、丙、丁、亥、卯、未、巳、酉、丑等十二方位屬雌為陰,陰龍結穴,必定左水倒右。
故司馬頭陀深得楊師〈真訣〉,以乾、坤、艮、巽四隅之卦,若得逆砂關鎖,運用三元之天時理氣,自然收得盡眾煞,收進原流之水,即能獲福。
﹙子﹚壬丙與子午放水法:
﹙一﹚左水倒右出辛、戍方,名為“正旺向”,亦名“三合聯珠”貴無價。合進神生來會旺,玉帶纏腰金城水法。主大富大貴,人丁昌盛,忠孝賢良,男女高壽,房房無異,發褔綿遠。若得山旺肥滿,旺水朝堂,富比石崇。(大吉)
﹙二﹚左水倒右出丁、未方,名為“自旺向”。惟有衰方可去來,發富發貴,壽高丁旺。﹙吉﹚
﹙三﹚右水倒左從甲沐浴方消水,名為“祿存流盡佩金魚”。主富貴雙全,人丁興旺。若犯寅、卯二字,非淫即絕,不可輕用!(吉)
﹙四﹚水出巽、已方,為沖破向上臨官。犯“殺人大黃泉”,主要成才之子,立主敗絕!並犯軟腳,風癰、吐血等症!先傷二門,次及別房!
﹙五﹚水出乙、辰方,為流破向上冠帶。主傷年幼聰明之子,並閨中少婦、幼女!退敗財產,久則敗絕!
﹙六﹚水出癸、丑方,為沖破向上癸位!主傷兒、敗財、絕嗣!因犯退神,沐浴不立向也。
﹙七﹚水出壬、子方,為沖破胎神,主墜胎傷人!初年丁財稍利,久則敗絕!此名為“過宮水”,有壽無財!
﹙八﹚水出乾、亥方,名“過宮水”,情過而亢,「太公八十遇文王」,則此水法!初年有丁有壽無財,因水不歸庫也。
﹙九﹚水出庚、酉方,為交如不及,犯“顏回夭壽水”,主敗產乏嗣!初年亦有稍利者,但先傷三門。有丁無財,有財無丁,有功名即失血夭亡,福祿壽不齊全!因從死方消水也。
﹙十﹚水出坤、申病方,犯短命“寡宿水”!男人壽短,必出寡居五、六人,敗產絕嗣,咳嗽、吐血等症,先敗三門,次及別房!凡病、死二方消水,發凶相似!
﹙十一﹚水艮、寅方,為旺去沖生,雖有財而小兒難養,富而無子,十子九絕!先敗絕長房。次及別門。
﹙十二﹚右水倒左,從向上丙字出去,不犯午字,猶須百武轉欄,合水局胎向、胎方出水,謂之“出煞”,不作沖破胎論。主大富大貴,人丁興旺。但中間有壽短者,有出幼婦寡居者。若非龍真穴的,葬後不敗即絕,不可輕為。
若是左水倒右出丙、午二方,即變為生來破旺,有丁無財,如范丹之貧困,不可誤屬胎向、胎方之水論。
﹙丑﹚癸丁與丑未放水法
﹙一﹚右水倒左出巽、已方,為正養向,名“貴人祿馬上御街”。主丁財兩旺,功名顯達,發福綿遠,忠孝賢良,男女高壽,房房皆發,三門尤盛。並發女秀,為地理中第一吉向。(吉)
﹙二﹚左水倒右出坤、申方,為木局墓向。書云:「丁坤終是萬斯箱,即此是也。」主發富發貴,人丁大旺,福壽雙全。(吉)
﹙三﹚水出丙、午方,為沖破向上祿位,名“沖祿小黃泉”。主窮乏夭亡,出寡居。間有壽高者,有五、六弟兄者,有乏嗣者,亦有乞丐者,總之窮困者多,發富者少。若未字上再有刀鎗惡石,出人橫暴,爭鬥好勇!
﹙四﹚水出乙、辰方,犯退神。初年發丁不發財,亦無大凶。
﹙五﹚水出甲、卯方,初年間或發丁,久則壽短,絕嗣,退敗田產。
﹙六﹚水出艮、寅方,主退財。小兒難養,男女夭亡乏嗣,先敗長房,次及別門。
﹙七﹚水出癸、丑方,犯退神,冠帶不立向,夭亡敗絕。
﹙八﹚水出乾、亥方,丁財日衰,甚則絕嗣。
﹙九﹚水出辛、戍方,犯亥不立向,丁財不發。
﹙十﹚水出庚、酉方,為情過而亢。間有初年發富發貴者,亦有不發者,或壽高或壽短,吉凶參半。久則不利,有丁無財。
﹙十一﹚若右水倒左,即從向上正丁字流去,名“絕水沖倒墓庫”。或當面直去,不能百步轉欄,又為“牽動土牛”,立主敗絕。書云:「丁、庚上是黃泉,即此是也。」
﹙十二﹚丁水來朝倒右,從穴後壬字天干而去,不犯子字,名“祿存流盡佩金魚”,發富發貴,福壽雙全。但此向去水,平洋多發,山地多敗。何也?平洋要空朝滿,水出壬字,則穴後必是低陷,合「平洋穴後一尺低,個個子孫會讀書。」丁水來朝,則穴前必是高聳,合「平洋明堂高又高,金銀積庫米陳廒。」山地要坐滿朝空,穴後最忌仰瓦。
若是丁水朝堂,轉壬字而去,必是前高後低,合臂後風吹子孫稀。故曰:「平洋多發,山地多敗。」凡乙、辛、丁、癸向,水出甲、庚、丙、壬者同推。
若是癸、丁向,左水倒右出丁,不犯未字,百步轉攔,間有發富發貴者。少差即犯大黃泉水法,慎之。
﹙寅﹚艮坤與寅申放出法
﹙一﹚右水倒左出乙、辰方,合“三合吊照”正生向。旺來迎生,玉帶纏腰,金城水法。書云:「十四進神家業興。」主妻賢子孝,五福滿堂,富貴雙全。(吉)
﹙二﹚右水倒左出丁、未方,為“借庫消水”自生向,不作沖破養位論。主富貴壽高,人丁大旺,先發小房。(吉)
﹙三﹚左水倒右出庚、酉方,合“文庫消水”進神法。書云:「祿存流盡佩金魚,即此是也。」主發富貴,福壽雙全。少差即絕,不可輕用!龍真穴的無妨。(吉)
﹙四﹚水出丙、午方,為沖破胎神。初年間有發丁旺財,壽高者,久則墜胎,乏嗣,家道窮苦不利。
﹙五﹚水出巽、已方,名“過宮水”。情過而亢,故主初年有丁、有壽,久則不發。窮苦清廉,多是此穴。
﹙六﹚水出甲、卯方,為交而不及。短壽、敗產、不發。
﹙七﹚水出艮、寅方,亦為交而不及。主多病、敗絕、不發。
﹙八﹚水出癸、丑方,犯退神,臨官不立向,主敗絕。
﹙九﹚水出壬、子方,犯生來破旺,家貧如洗。初年發丁,則夭壽,不吉。
﹙十﹚水出辛、戍方,犯病不立向。以向論又犯沖破冠帶,必傷幼年聰明之子,敗絕。
﹙十一﹚水出乾、亥方,沖破向上臨官,傷成才之子。乏嗣、夭壽、敗財、失血、癆疾、大凶。
﹙十二﹚右水長大倒左出坤,不犯申字,百步轉欄,大富大貴,人丁興旺。若龍穴稍差,即犯敗絕,不可輕用。
若左水長大倒右,當面出坤,即犯墓絕,沖生大煞,非敗即絕。如出坤字更凶。
﹙卯﹚甲庚與卯西放水法
﹙一﹚左水倒右出癸、丑方,為正旺向,名“三合聯珠”貴無價,乃生來會旺,玉帶纏腰水法。主大富大貴,人丁大旺,忠孝賢良,男女高壽,房房均發丁發福綿遠。(吉)
﹙二﹚左水倒左出辛、戍方,為自旺向。合惟有衰方可去來,合進神水法,主發富發貴,壽高丁旺,男聰女秀,大吉大利。(吉)
﹙三﹚右水倒左從丙字沐浴方消水,合“祿存流盡佩金魚”,主富貴雙金,人丁興旺,雖右邊病死發水過堂,但至向上已會合庚旺水歸庫而去無妨。以水局而論,又有壬子旺水,乾、亥臨官水,辛、戍冠帶水上堂,均係合局,故主大發。若稍犯午字、已字,非淫即絕,不可輕用。(吉)
﹙四﹚水出庚、酉方,為沖破向上臨官,犯“殺人大黃泉”,必喪成才之子,立主敗絕,官非,賣產,并犯軟腳、風癱、吐血等症,先傷二門,次及別門,無一家不敗者。
﹙五﹚水出丁、未方,沖破向上冠帶,主傷年幼聰明之子,并損閏中幼婦,退敗產業,久則絕嗣。
﹙六﹚水乙、辰出方,為沖破向上養位,主傷小兒、敗產、絕嗣、犯退神不立向也。
﹙七﹚水出甲、卯方,為沖破胎神。主墜胎傷人,間有初平丁財稍利,但久則敗絕!
﹙八﹚水出艮、寅方,名“過宮水”,情過而亢,初年有丁有壽而無財,水不歸庫也。
﹙九﹚水出壬、子方,為交如不及,犯“顏回短命水”。主夭亡、敗產、絕嗣、吐血、癆疾,多出寡婦,先傷三門。初年間有稍利者。但總是有丁無財,有財無丁。發功名即夭壽,不能齊全。
﹙十﹚水出乾、亥方,犯“短命寡宿水”。男人壽短,必出寡婦五、六人,敗產絕嗣,并犯咳嗽、吐血,先敗三房,次及別房,與死方消水發凶相似。
﹙十一﹚水出巽、已方,犯旺去沖生。雖有財而小兒難養。當面無丁,十有九絕。先敗長房,次及別房。
﹙十二﹚右水倒左,從向上正庚字出,不犯酉方,百步轉欄,又須左水細小,向木局胎向,胎方放水,謂之“出煞”,不作沖破胎神論,主大富大貴,人丁大旺。但中間有壽短者,有出幼婦寡居者,非龍真穴的,葬後不敗即絕,不可輕用。
若左水倒右,出向上正庚字,或當面直,即變為生來破旺,又名“牽動土牛”,不作胎向、胎方之水論,有丁無財,貧如范丹,甚屢凶煞!
弟子真言感謝佛圓智揚圓烈王老師整理編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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