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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6《紫微斗數捷覽》卷之二_十二宮諸星生剋制化論
十二宮諸星生剋制化論
寅卯辰屬木,
巳申屬土,
午未屬火,
酉戌屬金,
亥子丑屬水,
宮分各有所屬。
武曲屬金,
貪狼屬木,
廉貞屬火,
巨門屬土,
破軍屬水,
稟性各有分野。
凡看數者,先取生旺墓庫,次看星辰落在何宮。
假如
金入火鄉,木入金鄉,水入土鄉,火入水鄉,土入木鄉,是為受制,
受制則為有化,
其福與禍亦不可执一例而推。
如
文昌金曜在午,乃入火鄉,
入廟謂之星臨廟位,必見剋戰之機,但不可逢空,
若得天機同位,天機乃木曜,木能生火,逢土謂之有用。
餘仿此。
又如
文曲水曜在午,逢文昌金曜同垣,
其文昌文曲氣味相投,謂之水火既濟,亦有發輝。
若與破軍水曜同宮,文昌受制,
是謂水多金沉,雖入廟無用。
餘仿此。
假如
金入土鄉,木入水鄉,水入金鄉,火入木鄉,土入火鄉,
是為得地,雖陷有用。
又如
廉貞火曜在寅卯木之鄉,為木能生火,得垣。
若武曲金曜與廉貞同度,則武曲為財,亦無用矣。
餘仿此。
又如
廉貞化忌在亥子丑水鄉,則水能剋火,雖忌無害。
餘仿此。
此五行生剋制化之理,在學者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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