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的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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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劇《月薪嬌妻》裡,研究所畢業的女主角一直找不到工作。容易異想天開的她,放棄了找尋工作,想要以自己的家事才能,與男主角簽訂「契約婚姻」。為了怕顧及外人眼光,她與男主角登記結婚,住進他家且為他洗衣煮飯。雖說是結婚,其實只是在人家家裡打掃、洗衣、煮飯、協助處理些家事的上班形式結婚。
在沒有男女感情之前,雇主與雇員都相處的很好,一切公事公辦的照合約條例做事。遇到問題時兩方也能厚道的體諒對方立場、溝通、調整、找出新的共識,持續合作愉快。
問題總是出在開始有越來越深的私人感情後。兩人因為互相在感情上的患得患失,忍不住開始計較誰對誰的付出應該如何計較。
男主角認為兩人既然是要認真交往,以後給女主角的幫傭費乾脆就省下來,存起來當做兩人的買屋基金。反正兩人都結婚了,一起把錢存錢買個房子也是好事。
女主角卻認為交往歸交往,工作歸工作。就算是要將多少錢轉成買屋基金也應該先討論求共識,更不願接受為男朋友免費做家事。
「只要彼此喜歡、彼此之間有愛,就什麼事情都能夠予取予求,這根本是對愛情的剝削。」
女主角說。
在兩人不斷調整相處模式之後,他們最後從雇主與雇員的關係轉為公司合夥人的關係。婚姻成為他們的公司,而他們都是這個公司的CEO執行長。要讓這個公司更好,在為公司的發展方向考量時,也必須兼顧到兩人各自的心情與意願。
不應該只想到把錢與精神都花在公司發展上,而委屈了公司裡的人的福利。也不應該只顧在乎著自己個人應該享受多少福利,而要求公司整體或公司裡的其他個人不斷放棄自己福利。
唯有在三方都得到兼顧的共識,公司才有可能被公司裡的人真正關心而持續,公司裡的人也才願意因為其中的福利與快樂而繼續待住。
每次有問題時,各自開一條底線出來,盡量在底線上端以自己願意交換的部份換取對方願意交換的部份,得到雙方都既妥協也得益的共識。如果超出底線有任何一方不願接受,便拆夥。
你不願意滿足我,不願意傾聽我的立場,不願意體諒我的心情,我為何要滿足你?或為你滿足這個雖然共同擁有,但卻只有你定義的家庭、感情、婚姻、公司?
一樣是沒有誰對誰錯,
純粹是選擇和甘願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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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老師,哪些星曜會對自己的對象當部屬一樣容易一直不斷要求,且要求能做到,並不願妥協或變通?
破軍落陷?
又有哪些星曜會容易一直接受自己對象如自己老闆的不斷合理或不合理的要求,並致力去達成?
太陰落陷? (廟旺應該不會去接受自己過於覺得不合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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