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曜經》上卷 宿曜曆經祕密雜占品第五
文殊師利菩薩及諸仙所說吉凶時日善惡宿曜經卷上
開府儀同三司特進試鴻臚卿肅國公
食邑三千戶賜紫贈司空諡大鑑正號大廣智大興善寺三藏沙門不空奉 詔譯
宿曜曆經祕密雜占品第五
凡如七曜運天。
犯著人六宮宿者。必有災厄。
一者命宿。
二者事宿。
三者意宿。
四者聚宿。
五者同宿。
六者克宿。
從命數第十為事宿。
第四為意宿。
第十六為聚宿。
第二十為同宿。
第十三為克宿。
(景風曰有人屬婁宿者。
向前數第四得畢為意宿第十得星則為事宿。
十三得軫則為克宿也皆准此求即得也)
若七曜犯命宿。則亡失錢財必多災厄。
若犯事宿則招殃咎。
若犯意宿則必多愁苦。
若犯聚宿則亡失財囚閉。
若犯同宿則離坼不安家口衰耗。
若犯克宿亡財失官勢力衰損。
若七曜總不犯此六處者。則所為皆得。
(景風曰皆須共三九祕宿相參然後定災厄也)
頌曰
十事規求鎮不來 四意愁煩因惱也
十六聚失災厄形 二十同路相乖背
十三剋挫勢力名
七曜與此宿不犯者。則百惡澄清
凡
日在本宮及第三第六第十位為果大吉。
熒惑守本宿大有災厄耳。
月在本命宮及第六第七第三宮即為果吉。
歲星與在第三第七劣九宮者吉。
辰與氐第四第十宮者並吉。
太白在本命宮者合有大厄。
凡人有災厄時。可持真言立道場而用禳之。
若有人不記得本所屬宿。而來問我者何以答之。
日皆先須看人初來之時。觸著處而斷之。則可知耳。
若先觸頭者則屬昴宿。
若先觸額者則屬畢宿。
若先觸眉者則屬觜宿。
若先觸眼者則屬參宿。
若觸兩頰及耳者則屬井宿。
若先觸牙及胸者則屬鬼宿。
若觸齒者則屬柳宿。
若觸項者則屬星宿。
若觸右肩則屬張宿。
若觸左肩則屬翼宿。
若觸手者則屬軫宿。
若觸頦頤者則屬角宿。
若觸缺盆及項下胸上者則屬亢宿。
若觸臆者則屬氐宿。若觸右臂則屬房宿。
苦觸左臂則屬心宿。若觸心脾骨者則合屬尾宿。
若觸右脅者則屬箕宿。若觸左脅者則屬斗宿。
若觸臍者則屬牛宿若觸腹肚者則屬女宿。
若觸小腸下者則屬虛宿。若觸胯腿及後分者則屬危宿。
若觸右腿髀者則屬室宿。若觸左腿髀者則屬壁宿。
若觸膝[月*可]者則屬奎宿。若觸脛者則屬婁宿。
若觸腳者則屬胃宿。
(景風曰若人不得本生月日者。則知本所屬宿用此法以定之。和上以此法門為祕密耳)
凡
軫星大陽直。
畢宿大陰直。
星宿土直。
尾宿火直。
柳宿水直。
鬼宿木直。
房宿金直。
此等七日名為甘露吉祥日。宜學道求法。受密印及習真言
凡
尾宿大陽直。
心宿大陰直。
壁宿火直。
昴宿水直。
井宿木直。
張宿金直。
亢宿土直。
此等七日名為金剛峰日。宜降伏魔怨持日天子真言
凡
胃宿大陽直。
鬼宿大陰直。
翼宿火直。
參宿水直。
氐宿木直。
奎宿金直。
柳宿土直。
右此等七日名為羅剎日。不宜舉動百事。唯射獵及諸損害之事也。
文殊師利菩薩及諸仙所說吉凶時日善惡宿曜經卷上 宿曜曆經祕密雜占品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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